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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严格的农残风险评估保障食品安全

更新时间:2021-04-07      点击次数:863
   为保持和提高消费者健康,维护生存环境,各国政府,特别是发达国家,建立了严格的农残风险评估来对食品安全进行保障。日趋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已成为食品贸易的潜在障碍,而食品安全问题在蔬菜产品贸易中比其它农产品贸易更受关注。我国蔬菜主要出口对象国为日本、美国、欧盟等国家,占到出口量的60%以上,依存度较高。这些发达国家对蔬菜农残的苛刻*,对我国蔬菜出口贸易带来很大的影响。
  通过相关数据的查询,近年来,我国被日本、欧盟、美国拒收退回的量不断增加,各国对食品安全的重视,对我国的企业一方面起到推进成长的作用,另一方面也是对出口贸易造成一定的阻碍,因此了解各国食品法律法规及检验流程,并对出口蔬菜农残安全风险进行分级评估,在此基础上制定有效的监控管理措施显得十分迫切和重要。
  出口蔬菜农残风险评估通过对日本、美国、欧盟等国家农药残留监控程序的分析,除部分生物农药及无机农药是豁免外,大部分有机农药都在监控范围内,并设置了一律基准、不得检出等监控类型。根据影响蔬菜农残风险的几个因素即基地管理类型、作物类别、农药种类,以及内外部监控检查结果情况,分别对其进行风险的分析评估,确定风险高低,以制定对应的监控管理措施。
  基地类型农残风险分析以一般食品出口公司为例,基地可分为自有农场、订单农场及合作农场,可控性由强到弱,分别定为一级、二级、三级农场。自营农场是公司向有关部门承包土地,公司派员亲自进行全程种植与管理的农场。订单农场,指公司采用合同的形式对基地进行紧密控制,预先确定产品价格,农户在公司指导之下进行农业生产的一种基地形式。合作农场,是指对于在本地区没有优势的低农残风险产品,公司与当地农业部门或合作社合作,产品价格随行就市的农场管理形式。
多农残质谱快检技术手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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